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释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111民初2950号 |
案号 |
(2017)湘0111执1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浙江释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长沙千兆广告有限公司承揽费46 854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从2016年5月17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付款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72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浙江释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7-04-05 |
发布时间 |
2017-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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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国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340558801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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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宁波市江东区上东商务中心1幢(5-6)(集中办公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