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8********68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09民初4070号 |
案号 |
(2020)渝0109执3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苏静归还原告胡直君借款本金28 000元,此款从2020年6月起,于每月底前各归还1000元,至还清所有借款本金为止。二、如被告苏静未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胡直君有权就被告苏静全部欠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交纳150元,由被告苏静承担。此款原告胡直君已经垫付,由被告苏静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胡直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