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9********1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9民初108号 |
案号 |
(2020)京0109执2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郝伟给付佟爱云欠款300 000元,自2020年1月起,每月15日前给付10 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两千九百元,由郝伟负担,于2020年1月15日前给付佟爱云。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