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满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玛民一初字第00799号 |
案号 |
(2020)新2324执16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满强赔偿原告马宝宝经济损失31242.19元,已付800元,余款30442.19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二、驳回原告马宝宝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4元,邮寄费102.2元,合计1626.2元,由被告王满强负担,与上述款项一并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