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昌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282********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7603民初155号
案号
(2020)吉7603执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刘宏英、冯昌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周金林给付每款本金116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116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周金林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12-01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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