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76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12民初6436号 |
案号 |
(2020)苏0412执4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货款919085元,6并承担该款自2019年8月8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常州金雅化工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75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759元由被告新疆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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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晖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3787600623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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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9号1幢16层16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