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兆润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50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923民初259号 |
案号 |
(2018)川1923执1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四川兆润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付原告重庆派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915269.84元及资金利息。(以本金1874102.0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从2017年4月1日起计算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重庆派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0122.00元,由被告四川兆润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时间 |
2019-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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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923MA62D3K65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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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四川省平昌县星光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