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81********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024民初4846号 |
案号 |
(2020)浙1024执26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仙居县合强工艺品厂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泮菊彩加工款1 30 6 50 元及利息( 利息自2 0 19 年12 月2 日起按年利率6 %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崔雷、黄凤碧对被告仙居县合强工艺品厂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9 1 3 元,由被告仙居县合强工艺品厂、崔雷、黄凤碧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2-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