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7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23民初549号 |
案号 |
(2020)鲁1723执1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杨国庆借款本金200万元及截止至2020年8月2日的利息56万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利息30万元,剩余利息随最后一期本金结清。利息自2019年3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原告杨国庆借款本金10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30万元及剩余利息。三、如被告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任意一期逾期未履行,则原告杨国庆可申请全案执行。法院对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被告刘庆军方可对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剩余部分负一般担保责任。四、本案一次性了结,其他互不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7280元,减半收取计13640元,由被告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史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767799831Q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