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西南天地煤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7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221民初354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黔0221执6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黔0221民初3549号民事判决书由被告西南天地煤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亿和橡胶输送带有限公司购货款295040元,利息55624.64元,共计350664.6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1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458元,由被告西南天地煤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3-08 |
发布时间 |
2018-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连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905771183539 |
登记机关 |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钟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红山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