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兴慧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7M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4民特59号 |
案号 |
(2020)冀0924执恢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因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于2019年9月5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乙方海兴慧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借贷甲方本金80万元,乙方定于2019年9月30日偿还甲方代士甫借款本金10万元;乙方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甲方代士甫借款本金15万元;乙方定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甲方代士甫借款本金15万元;乙方定于2020年1月30日前偿还甲方代士甫剩余借款40万元及其全部利息(利息自2019年3月1日开始按月息2%利率标准,依照每次实际清偿完毕数额分别计算利息);保证人杨忠义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代士甫与海兴慧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5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忠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4MA07ME7J18 |
登记机关 |
海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苏基镇张王文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