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皇岛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2民终4465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7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2020)冀028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上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7076.2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1727.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8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6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388.3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1409.58元、医疗费44788.96元,合计310670.59元。如上诉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秦皇岛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艳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3766628459R |
登记机关 |
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迁安市迁安镇刘季庄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