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海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1********5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109民初15908号 |
案号 |
(2020)浙0109执8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崔海毛归还方兴才借款204300元;该款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1月止每月月底前各归还20000元,于2021年2月11日前归还144300元;若崔海毛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且崔海毛需加付借款204300元中的未履行部分自2020年6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崔海毛可就上述未履行部分借款及利息申请法院全额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