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海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5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109民初15908号
案号
(2020)浙0109执83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崔海毛归还方兴才借款204300元;该款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1月止每月月底前各归还20000元,于2021年2月11日前归还144300元;若崔海毛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且崔海毛需加付借款204300元中的未履行部分自2020年6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崔海毛可就上述未履行部分借款及利息申请法院全额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2-16
发布时间
2020-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