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683********03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7民初1540号
案号
(2020)粤0307执145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 173000 元及利息(以 173000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19 年 6 月 25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支付加倍债务利息 423.85 元(加倍债务利息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即,2020 年 7 月 25 日)起,以 173000 元为基数,按照每日 0.0175%的标准计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0 年 8 月 7 日为人民币423.85 元);二、 本案执行费用由二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0-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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