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付国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34********35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4民初774号 |
案号 |
(2020)冀0924执4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付国营欠原告姜洪彬海产品款48100元,定于2020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姜洪彬海产品款28100元,2020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姜洪彬海产品款20000元;二、上述债务履行完毕后,双方再无其他纠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1元,由原告姜洪彬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