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02********0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208民初815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57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刘明树、周颖偿还原告杨友群借款本金2100000元及按年利率15%计算的利息(其中2000000元本金自2018年5月28日起计算利息,另100000元本金自2019年4月13日起计算利息),此款限二被告自2020年8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50000元,直至借款本金及利息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刘明树、周颖未按前项期限偿还原告杨友群借款本息,原告可在二被告逾期后,一次性申请执行全部下欠款项三、被告刘明树、周颖对偿还原告杨友群借款本息互负连带责任;四、其它无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