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翁昌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06********2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18民初4247号 |
案号 |
(2020)渝0118执6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渝0118民初4247号由被告翁昌龙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泛道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217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2178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从逾期还款之日2017年9月2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0元,由被告翁昌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1-0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