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水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821********66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881民初2346号 |
案号 |
(2020)浙0881执29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江山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饶爱军支付申请执行人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2 5 0 0 0 0元、利息 2 6 7 9 9. 2 4元及后续利息(按判决书确定的利率计算)。( 2)被执行人毛华明、陈水仙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支付申请执行费 4 0 5 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2-04 |
发布时间 |
2021-0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