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01********9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终11100号 |
案号 |
(2020)粤0304执31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01208634079】。一审判决主文:被告余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罗文广返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本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7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终审判决朱文:上诉人余江的上诉请求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1-0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