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5********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925民初4161号
案号
(2018)苏0925执8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被申请人盐城市盛达石化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900万元及其约定利息,被申请人江苏扬标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欧荣凤承担17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江苏华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湖永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宗祥、夏海强、严正生、葛军、陈德凤、王长红承担15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江苏东洋机械有限公司、陈习东承担2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朱咸标、杨国胜负19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 2、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4-11
发布时间
2018-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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