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华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15********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0109民初12505号
案号
(2020)渝0109执39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任华山负责偿还原告江明本金72 000元及利息25 000元,共计97 000元,该笔借款分三期付清,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归还第一笔借款30 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归还第二笔借款30 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归还第三笔借款37 000元。如被告未按时付清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原告有权利立即申请执行全部借款97 000元。二、被告任华山支付完上述款项后,双方在此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了结。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为800元,由被告任华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1-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