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21********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25114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16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借款本金为人民币47000元。二、原、被告同意由被告分期向原告偿还上述本金47000元及支付利息,每期还款本金为2611元,还款期限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共计18个月,以每月30日(其中2021年2月份的还款日为2月28日)前为还款日期。三、被告承诺,每月最低还款的本金为2611元,利息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随本金一起支付;如被告归还本金后,即计算利息的基数应从本金中扣减后再核算当月利息。(即:第一期2020年6月30日归还的利息,以本金47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47000元×2%=940元。第二期利息计算:(47000元-2611元)×2%=887.78元;如此类推,直至本金归还完毕)。七、如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原告有权申请就未付本金及利息(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被告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