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毅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521********36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404刑初409号
案号
(2020)粤0404执33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方毅兵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2018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止。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七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杨雪松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七日内缴纳。)三、被告人于博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七日内缴纳。)四、被告人黄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七日内缴纳。)五、被告人邓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2019年1月13日止。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七日内缴纳。)六、被告人于博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黄旅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4,000元、被告人邓勇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七、查获的台式组装电脑二部、oppo a37m手机三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29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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