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玲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1********02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023民特481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3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胡玲玲应偿还陈月亮借款94000元,款分三期偿还:于^~^2019年12 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34000元。^~^二、胡玲玲如未按上述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则陈月亮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利息(利息以未^~^付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0‰自2019年3月13日起计算至款项履^~^1^~^行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