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玲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1********028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1023民特481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3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胡玲玲应偿还陈月亮借款94000元,款分三期偿还:于^~^2019年12 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34000元。^~^二、胡玲玲如未按上述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则陈月亮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利息(利息以未^~^付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0‰自2019年3月13日起计算至款项履^~^1^~^行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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