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金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5********008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3民特1037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31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袁继河、邱金飞应偿还陈倍娟借款20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5‰自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款分二期还清:第一期于2021年3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第二期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1-^~^二、如袁继河、邱金飞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一期还款义务,^~^则陈倍娟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22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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