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433********0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3433民初642号 |
案号 |
(2020)川3433执5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俊、邓惠向原告刘东支付欠款本金158000元;二、自2018年8月30日起被告郭俊、邓惠每月15日前向原告刘东支付利息1000元,至到本金全部付清之日止; 三、自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由被告郭俊、邓惠向原告刘东支付本金不低于5万元;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由被告郭俊、邓惠向原告刘东支付本金不低于5万元;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由被告郭俊、邓惠向原告刘东支付本金6万元(其中包含诉讼费1000元)(备注:被告郭俊、邓惠向原告刘东支付利息、本金均转款至原告刘东指定银行账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开户行:凉山城南支行,账号:6217863100007972183)。四、如果被告郭俊、邓惠未按上述协议二、三条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刘东可以本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原告刘东承担950元,由被告郭俊、邓惠承担1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