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2********77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922民初583号 |
案号 |
(2020)川0922执5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何勇偿还原告杜敏借款本金30万元,并按照月利率2%承担自 2019年4月1日起至还清本息时止的借款利息;具体还款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0年3月31日是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2年3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每次还款均利随本清。案件受理费3,275元,由被告何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