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922********77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922民初583号
案号
(2020)川0922执5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射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何勇偿还原告杜敏借款本金30万元,并按照月利率2%承担自 2019年4月1日起至还清本息时止的借款利息;具体还款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0年3月31日是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22年3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每次还款均利随本清。案件受理费3,275元,由被告何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射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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