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5********87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5刑初175号 |
案号 |
(2020)川0525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古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余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余杰的刑期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1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余杰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物品由扣押机关古蔺县公安局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古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时间 |
2020-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