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1********61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1民初1462号 |
案号 |
(2020)川0521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小平欠原告邓玮借款630000元,限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150000元,利息从2019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0元,如未按期履行,利息从2020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280000元,如未按期履行,利息从2021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600元,减半收取5300元,由被告李小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