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苏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28********1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28刑初149号
案号
(2020)云2928执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苏映军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二、被告人赵苏斌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原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被判处的缓刑二年,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扣减原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2007年5月26日至2008年6月24日的关押期限1年零一个月。刑期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止)。三、被告人熊世荣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四、被告人左红伟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21年2月12日止)。五、被告人刘小红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止)。六、被告人苏映军未退缴的赃款1.6万元,被告人熊世荣未退缴的赃款3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七、扣押在案的长刀三把、橡胶棍一根、麻将六副、自动麻将机二台、扑克牌三十二副、账本一本、手机五部,被告人苏映军、熊世荣被扣押和冻结在案的人民币17207.06元,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其他财物,由扣押机关处理。具体财物另附清单。八、扣押在案的车牌为云lss897的现代车一辆,发还被告人苏映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7-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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