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爱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25********00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0524民初1229号 |
案号 |
(2019)云0524执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李勇、高爱红给付原告李志珍茶叶款360000元,定于2018年10月30日前给付60000元,2019年10月30日前给付60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60000元,2021年10月30日前给付60000元,2022年10月30日前给付60000元,余款60000元定于2023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3350元,由被告李勇、高爱红负担。(原告已退费,被告未交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时间 |
2019-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