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卞和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422********0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421刑初82号 |
案号 |
(2020)辽0421执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卞和礼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罚金50万元(未缴纳)。(刑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对侦查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10万元上缴国库;对被告人卞和礼违法所得20.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