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24********91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0109民初2464号
案号
(2019)渝0109执34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邹志东与被告龙云,双方一致确认被告龙云欠原告邹志东借款360 000元;二、由被告龙云在2019年7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邹志东借款50 000元;在2020年2月25日之前给付原告邹志东借款50 000元;在2020年7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邹志东借款100 000元;在2021年2月25日之前给付原告邹志东借款100 000元;在2021年7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邹志东借款60 000元;三、若被告龙云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原告邹志东将申请对扣除被告龙云已支付款项后剩余款项的执行。案件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3350元,由原告邹志东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19-08-29
发布时间
2019-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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