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冷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3********08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川2021民初3400号
案号
(2018)川2021执15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冷建华欠原告赵明强劳务费76990元,被告冷建华定于2017年1月28日前支付原告赵明强20000元,定于2017年8月30日前支付原告赵明强56990元。案件受理费860元,诉讼保全费800元,由原告赵明强负担800元,被告冷建华负担8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8-06-13
发布时间
2018-06-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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