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冷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3********0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2021民初3400号 |
案号 |
(2018)川2021执1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冷建华欠原告赵明强劳务费76990元,被告冷建华定于2017年1月28日前支付原告赵明强20000元,定于2017年8月30日前支付原告赵明强56990元。案件受理费860元,诉讼保全费800元,由原告赵明强负担800元,被告冷建华负担8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6-13 |
发布时间 |
2018-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