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宝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827********16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2827刑初36号
案号
(2017)新2827执5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杜宝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杜宝军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二、被告人杜宝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刑期自本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执行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7-06-09
发布时间
2018-07-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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