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1********2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富刑初字第00022号 |
案号 |
(2016)新4322执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人樊小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4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9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6-12-20 |
发布时间 |
2017-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