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322********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322民初216号 |
案号 |
(2021)吉0322执恢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王丹、林冠旭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冠借款本金462725.89元及利息52367.77元,合计人民币515093.66元。以上利息系计算至2019年1月8日,自2019年1月9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给付完毕时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