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国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19********36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吉0581民初1747号
案号
(2020)吉0581执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唐福军、邓国华欠原告时春财借款本金人民币23万元及利息5.8万元,被告唐福军、邓国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1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8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5.8万元;被告唐福军、邓国华互负连带给付义务。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790.00元(已减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