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433********3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3433民初642号
案号
(2021)川3433执恢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冕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袁峰于2018年8月12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吴雄欠款198 000元,如到期未支付,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8月12日的利息愿意按照月利率1%支付给原告吴雄,2018年8月12日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2%支付。本案诉讼费2 130元,由被告袁峰承担,袁峰支付欠款时一并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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