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2********1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3民初14735号
案号
(2020)京0113执18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佳、赵鹏共同退还原告李延磊1 597 800元,于2019年12月26日前共同退还50万,于2020年6月26日前共同退还50万,于2020年12月26日前共同退还50万,于2021年6月26日共同退还剩余97 800元(户名:李延磊,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六里屯支行,账户:6217000010042267776)。二、案件受理费4800元(原告李延磊已预交),由原告李延磊负担2400元,由被告周佳、赵鹏共同负担2400元,于2021年6月26日前被告周佳、赵鹏共同支付给原告李延磊。三、双方自此之后就本次买卖合同再无其他争议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