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2********48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3民初23730号
案号
(2020)京0113执恢9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徐磊偿还原告曹爱民借款本金547 292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剩余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2019年8月30日前给付2万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给付5万元,于2020年1月1日前给付10万元,于2020年7月1日前给付10万元,于2021年1月1日前给付10万元,余款于2021年7月1日前付清;二、如果被告徐磊未按照上述约定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曹爱民可就剩余全部未支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318元,由被告徐磊负担,于2020年7月1日前直付原告曹爱民;四、双方针对本案再无任何争议,双方均放弃一切可能向对方主张的民事权利。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上述协议,于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经各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已具有法律效力。本调解书系对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的书面确认,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凭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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