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2********4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3民初28058号
案号
(2020)京0113执19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赵飞偿还原告姚庞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10万元,2020年1月30日前给付10万元,2020年5月30日前给付50万元,余款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8250元,由被告赵飞负担,于2019年12月30日前直付原告姚庞;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2-03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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