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红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23********4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7民初10152号
案号
(2020)京0117执1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谢红波偿还王杰民借款115万元(于2019年10月15日前给付15万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前分别再给付15万元,余款10万元于2021年6月30前给付); 二、如果谢红波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王杰民有权要求谢红波支付从2015年9月10日始至上述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24%标准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1-03
发布时间
2020-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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