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3********12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2民初7420号 |
案号 |
(2020)京0102执4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超于2020年1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20 000元及案件受理费975元;二、被告刘超于2020年2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20 000元;三、被告刘超于2021年3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20 000元;四、被告刘超于2021年4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20 000元;五、被告刘超于2021年5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20 000元;六、被告刘超于2021年6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20 000元;七、被告刘超于2021年7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20 000元;八、被告刘超于2021年8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本金40 000元;九、被告刘超于2021年9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羽聪借款利息40 000元;十、如果被告刘超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任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王羽聪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十一、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