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神木市恒昌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35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1民初23461号 |
案号 |
(2019)京0101执7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询,四被告承认原告所述事实,但希望与原告调解解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神木市恒昌贸易有限公司、被告王建平、被告王志平、被告李秀鱼偿还原告蒋锡才借款本金12 688 968.49元;二、被告神木市恒昌贸易有限公司、被告王建平、被告王志平、被告李秀鱼赔偿原告蒋锡才律师费损失15万元。(上述款项于2019年5月22日前给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律师费损失15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借款本金30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借款本金300万元;剩余款项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若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则原告蒋锡才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9 417元,由被告神木市恒昌贸易有限公司、被告王建平、被告王志平、被告李秀鱼共同负担(于本调解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时间 |
2019-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利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821713505949Y |
登记机关 |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职中路交警大队斜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