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02********2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年平刑初字第00218号 |
案号 |
(2019)京0117执4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赵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前罪刑罚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3月9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罚金已缴纳5万元,剩余4万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前罪羁押8日已扣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时间 |
2019-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