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424********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7民初01639号
案号
(2019)沪0117执41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晖偿还原告沈卫东借款及利息合计300,000元(支付方式: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 二、若被告黄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沈卫东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被告吴浩对被告黄晖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7-18
发布时间
2019-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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