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424********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7民初01639号 |
案号 |
(2019)沪0117执41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晖偿还原告沈卫东借款及利息合计300,000元(支付方式: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 二、若被告黄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沈卫东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被告吴浩对被告黄晖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7-18 |
发布时间 |
2019-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