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5********5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5民初05297号
案号
(2019)沪0115执20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晨、赵根官共计应付原告上海滴首投资有限公司300万元,于2019年8月14日前支付70万元,于2020年2月14日前再支付70万元,于2020年8月14日前再支付70万元,余款90万元于2021年2月14日前结清; 二、如被告赵晨、赵根官有任何一期逾期,原告上海滴首投资有限公司则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所有未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三、案件受理费32,000元(原告已支付32,600元),减半收取16,00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应付的8,000元于2019年2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8-15
发布时间
2019-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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