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鸡东县安达煤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3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21民初993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鸡东县安达煤矿于2019年4月20日前给付原告王鑫成停工留薪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宪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太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