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洪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122********9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2021民初688号
案号
(2017)川2021执13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安岳县石羊镇三银村10组与被告骆洪波于2011年1月27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二、由被告骆洪波于2017年8月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安岳县石羊镇三银村10组土地流转费54092.48元;三、原告安岳县石羊镇三银村10组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骆洪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7-09-14
发布时间
2017-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